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展延

1.需為會員並繳清常年會費。
2.需於證書期效內有效積分達100分(A類及B類加總達100(含)點積分以上,A類不得小於60點)。
3.換證費用1,500元。
4.如逾期未能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113.05.30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效期經第二屆第七次及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
會員之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間包括111、112年者,皆順延一年展延。
教育積分不足之會員於順延一年期間,俟取得足夠教育積分,方可申請展延。順延期積分除供補足原證書教育積分,亦可累積新證書教育積分。
1.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2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於證書到期後無申請或無法展延換證,需重新依甄審簡章規定報名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及入會。
2.證書有效期限應於113年展延之會員,學會將於113年10月通知會員並於11月30日完成申請展延,證書於12月底前寄發。如因教育積分未達規定無法展延,依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順延一年,學會將於114年通知會員申請展延。

 
原證書有效期間 因疫情關係,緩衝一年,應展延日期 展延後證書有效期間
107.01.01-112.12.31 113.12.31 113.01.01-118.12.31
108.01.01-113.12.31 114.12.31 114.01.01-119.12.31
109.02.01-115.01.30 116.01.30 115.01.31-121.01.31
110.02.01-116.01.31 117.01.31 116.02.01-122.01.31
111.02.01-117.01.31 118.01.31 117.02.01-123.01.31
112.04.01-118.03.31 119.03.31 118.04.01-12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