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

社團法人
臺灣醫院
整合醫學
醫學會
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壹、申請方式
函送或email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繼續教育課程之內容、時數及授課者講學經歷至本學會。

貳、收費方式
一、團體申請,每件新台幣1,000元整,急件以兩倍費用計算。
二、個人申請以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論文申請積分者或參加國外hospitalist相關研討會或研修,每篇或每場新台幣500元。

參、注意事項
一、開課機構申請注意事項
1、應於開辦日期4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網路之認定申請,並於課程結束1個月內,將學員簽名名單掃描為PDF檔,寄送至tahm201707@gmail.com,正本由開課單位保留。
2、開辦日期2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電子郵件之認定申請,以急件計。
3、開辦日期1週前,向本學會提出書面或電子郵件之認定申請,本會不予辦理,亦不收取費用。
4、限申請6個月內舉辦之學術活動
5、審查通過後,將以Email通知並寄送學員簽到單。
6、未經本醫學會同意,請勿自行公告「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為協辦單位。
※申請資料寄至:10002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7-41室「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或e-mail至tahm201707@gmail.com。 
※本學會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代碼006)台大分行(代碼1346),匯款帳號:1346-717036015,戶名:社團法人臺灣醫院整合醫學醫學會(款項用途:醫學課程認定審查費)

二、個人申請注意事項
1、個人申請敬請填妥個人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以電子信件寄送至tahm201707@gmail.com提出申請。
2、參加本學會主辦/協辦之課程,不需另外提出醫學課程學分認定申請。
3、在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hospitalist相關課程,或是參hospitalist相關學術研討會。
三、以下教學活動得以開課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1、醫學校院、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舉辦之繼續教育課程。
2、相關醫學會、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年會或國際學研討會。
3、參與hospitalist試辦病房舉辦之每月或每週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例行教學活動。
四、申請案件取消:函送公文並敘明理由、研討會名稱,費用概不退還。

肆、文件下載
TAHM-繼續教育積分申請注意事項
TAHM-繼續教育積分暨專科醫師證書展延實施辦法
TAHM-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開課單位)
TAHM-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申請表(個人)

伍、連絡電話
(02) 23123456 #66403 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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